尊敬的客户:
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,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》的公告(公告[2017]14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,我行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开及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,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,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:
(一)存款账户,包括个人及对公存款账户等;
(二)银行卡账户,包括借记卡账户、信用卡账户等;
(三)储蓄国债(凭证式);
(四)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尽职调查的其他账户。
二、请您配合我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,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,真实、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提供规定信息,并在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行。如您不配合,我行会将您的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,或无法为您开立账户。
三、我行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,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、支付密码、网银登录密码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,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,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《管理办法》规定为准,客户可登录国税局网站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aeoi_index.html了解更多内容。
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,欢迎您随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939969,也可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灵宝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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